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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其成黄帝内经养生大道(张其成讲黄帝内经吃中的养生学问)

作者:佚名|分类:中医养生|浏览:85|发布时间:2025-01-15

##张其成解读《黄帝内经》中的饮食养生之道

在《论语·乡党》中,孔子对饮食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,强调的是保持饮食的纯正与精、气、神的和谐统一。孔子指出,有几种情况下的食物是不宜食用的:食物过于油腻或过熟,鱼烂肉腐不食;颜色不正,气味不佳不食;烹饪不当不食;不合时令不食;切割不规范不食;调味不当不食;酒虽适量但不过量;市集上的酒和食品不食;姜食宜适量;不宜过量饮食……祭祀的肉品超过三天未食用者,亦不可再食。

食物的质地若发生改变,即已变质,便不宜食用。前述的三种情况都在强调这一点:鱼、肉腐败或颜色异常、气味怪异的食物都不能食用。这些不正常的表现往往意味着食物中可能产生了有毒有害物质,或是霉菌等微生物产生的有害成分,因此这样的食物应该避免。至于某些本身就带有腐味、怪味的食品,如臭豆腐、臭鱼等,其可食用性应从两个方面考虑:首先,“不正”之食不可食;其次,这些味道特殊的食物偶尔食用无妨,但不宜频繁食用,以免过量摄入。

食物的制备若不符合“正道”,即烹饪不当或不遵循规范,则不应食用。例如调味不当的食物不可食用,孔子提到“不得其酱”“不撒姜”的情况,强调调味对于食物美味和营养吸收的重要性。此外,街边小摊上的食品也不宜食用,因为卫生条件无法保证。还有“失饪不食,不时不食,割不正不食”等原则,都是在说明食物制备过程中若未遵循规范,可能会影响食物的质量,因此孔子亦不主张食用。实际上,这还包括了祭祀祖先的礼仪要求,祭祖是一件庄重的事,任何不符合常规、处理不当的行为都是不被接受的。

饮食习惯应遵循“中正”之道,不符合这一原则的食物不宜食用。例如,食物放置时间过长则不可食用,孔子提到的祭肉若超过三天未食用即不可再食。尽管现代生活有冰箱等冷藏设备,但食物仍不宜长时间存放,一般建议每次烹饪的菜肴最好在当天吃完,避免剩菜。至于饮食量的问题,孔子的观点是“不多食”,即节制饮食,这与现代倡导的“只吃七分饱”养生理念相契合。

孔子对饮食如此重视,是因为在他那个时代,“吃”往往与祭祀(礼)紧密相关。孔子的不吃或选择性食用,都与尊崇天命、敬奉祖先的礼仪观念有关。客观而言,这样的选择是有益于健康的。因此,“吃”不仅仅是满足口腹之欲那么简单,它还涵盖了气质修养、精神调适等方面,蕴含着守正的原则和精、气、神和谐统一的旨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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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佚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