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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界定心理健康——我国标准解析

作者:佚名|分类:心理健康|浏览:86|发布时间:2024-09-04

每个月,都有前来咨询的来访者在我这里完成咨询之旅,他们用“毕业”来形容这一过程,仿佛卸下了心中的重担,焕发出新的活力,重新踏上人生之路。

我为他们的改变感到由衷的高兴,因为这样的改变不仅仅挽救了一个人的生活,更常常意味着一个家庭的完整和希望得以延续。

然而,一个问题随之而来:心理健康的标准究竟是什么?

马斯诺曾提出十项心理健康的标准,包括:

  • 充分的安全感
  • 充分了解自己,并对自己的能力作适当的估价
  • 生活的目标切合实际
  • 与现实的环境保持接触
  • 能保持人格的完整与和谐
  • 具有从经验中学习的能力
  • 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
  • 适度的情绪表达与控制
  • 在不违背社会规范的条件下,对个人的基本需要作恰当的满足
  • 在集体要求的前提下,较好地发挥自己的个性

这些标准固然正确,但却显得过于宽泛和模糊,都是一些大致、合理、充分、适度的形容词,缺乏具体的操作性。标准越多,反而让人难以捉摸真正的心理健康标准。

我认为需要提出更精确的标准。

首先,是“社会适应性”这一标准。

这意味着,大家认为你心理健康,你能正常地在社会中生活,具备正常的社会功能。实际上,这也可以理解为关于症状的标准,即“症状”不明显,可以视为正常。当然,精神科医生完全可以把这个作为治疗的标准,因为“治疗”针对的就是“症状”,症状消失了,不明显了,治疗也就结束了。

然而,“社会适应性”这一标准的问题在于,很多心理有问题的人,甚至心理问题很严重的人,他们并没有明显的症状,至少还没有明显地表现出来。甚至有些人能感觉到自己问题严重,一不小心就会崩溃或做出冲动伤人的举动。

因此,这个指标对于判断心理健康来说还不够准确。

作为心理咨询师,我们看待心理健康问题时可能需要与精神科医生采用不同的标准。因为,医生更关心症状,而我们更关注问题背后的原因,而不是问题本身。

因此,我尝试提出第二个标准:

“自我功能”这一标准。

这里的自我功能略不同于精神分析中所说的自我功能,它更注重于“自我”是否完整和强大。

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:

  • 感知能力:能够感知自我及他人,察觉自己的情绪、感受等
  • 自我兴趣:对自己感兴趣,有自己感兴趣的人或事
  • 自我边界:能够保持自己的心理边界,意识到他人侵犯自己的心理边界并适当反应
  • 自觉行动:根据自己的想法自由行动,没有明显的心理障碍
  • 正常记忆:与年龄相符合的记忆能力,没有明显的记忆空洞
  • 正常警觉:不过分警觉或过分缺乏警觉
  • 现实感:有现实感,知道现实与幻想的区分,愿意面对现实
  • 独立性:不依赖他人或某种关系
  • 专注力:能够专注于某事,至少能专注于自己喜欢的事情
  • 社交能力:保持基本社交礼仪,能正常沟通,了解他人的需要
  • 情绪管理:能正常表达情绪,至少不过分压抑自己的情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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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佚名)